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古巴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双边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中国与古巴政府举行第22次混委会,双边关系的发展得到肯定
2009-09-11 10:32  文章来源:古巴《格拉玛》报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根据古巴《格拉玛》报2009年9月10日的报道,中国-古巴政府经济贸易混合委员会第22次会议于9月9日在中国厦门举行,双方对中、古两国双边关系的发展表示了肯定。
  在会谈中,中国代表团团长、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和古巴代表团团长、古巴部长会议副主席卡布里萨斯对两国各自的经济发展进行了介绍,同时也对共同关心的国际局势表达了意见。
  同时,双方都高度评价了由中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率领的代表团对古巴进行的访问,并且认为,从去年胡锦涛主席访问古巴,并召开第21次混委会以来,两国的经济、贸易和金融的合作都得到了很大的加强和扩展。
  陈德铭和卡布里萨斯都认为,两国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合作的基础已经打好。作为此次混委会的成果,双方约定了在下一次混委会召开之前需要采取的各种措施,进一步加强合作。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中国-古巴第21次政府经贸混委会举行签字仪式    2008-11-24 09:50
中国和古巴在哈瓦那举行第21次政府经贸混委会    2008-11-22 07:34
古俄第八届政府间经贸混委会在古开幕    2008-04-03 03:55
中古第二十届经贸混委会在京举行    2007-12-18 00:00
古巴和乌克兰举行政府间经贸混委会    2007-10-10 05:07
古越经贸混委会在哈瓦那举行    2007-09-25 23:03
古巴-俄罗斯举行第七届经贸科技合作混委会    2007-05-30 05:28
中古经贸混委会第19次会议在哈瓦那举行    2007-03-28 23:04
古委政府间混委会第七次会议共同声明    2007-03-05 22:45
古巴外长访问巴拿马并主持两国混委会    2007-03-02 22:31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古巴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