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古巴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Oficina Económico-Comercial de la Embajada de la República Popular China en la República de C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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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巴《马里埃尔发展特区法》

2013年11月1日,古巴第313号法令《马里埃尔发展特区法》(以下简称《特区法》)正式实施。这是古巴的第一部特区法,也是古巴实行经济模式更新以来在对外开放方面迈出的实质性重要一步,必将为古巴吸引外资、发展经济带来深远影响。

自2013年9月25日,古巴在北京举办第一次马里埃尔发展特区海外推介会以来,国内很多企业纷纷来电来函,希望详细了解古巴《特区法》,以便为今后与古巴开展经贸合作预做准备。为此,我处在商务部美大司的大力支持下,组织翻译了《特区法》和古巴部长会议颁布的第316号法令《〈马里埃尔发展特区法〉实施条例》,并在我处网站上予以发布,供大家参考。跟《特区法》相关的各部委令将在以后时间陆续发布,敬请关注。

因时间仓促,其中难免有谬误之处,希望大家能提出宝贵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回复cu@mofcom.gov.cn),以便我处进一步完善上述翻译。

具体法律译文请看本网站《政策法规》、《投资指南》、《经济调整专栏》及《市场调研》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