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泛美互助条约》、《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古巴现行知识产权法律为1983年5月14日生效的《关于发明、科学发现、工业设计、商标及原产地名称第68号法令》,1936年4月4日颁布的《工业产权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同时废除;1983年9月9日第1046号法规(基于对1983年6月13日颁布的科学院第999号法规修订而成)。
2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古巴仍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从总体上看,知识产权问题涉及不多,相关法律不完善,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处罚力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