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埃尔发展特区被视为“古巴面向世界的门户”,位于首都哈瓦那以西45公里,总面积465平方公里。规划包括港口码头区、物流支持区、工业园区 (轻工业、高科技和重工业)、现代服务区(电信和信息)、运输集散中心(航空、陆地和海运)、商务中心(房地产和展厅)、休闲娱乐区、酒店设施等。
2013年9月,古巴批准通过了《马里埃尔发展特区法》及其《实施条例》,并于11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规的中文译文详见驻古巴使馆经商处网站cu.mofcom.gov.cn。)
特区实行特殊政策,通过吸引外国和本国的投资、革新技术和工业集成生产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特区的目标是:a) 促进国家发展;b) 增加出口和促进进口替代;c) 有助于先进技术、专有技术及管理经验的转让;d) 吸引外国投资;e) 获得新的就业渠道和长期融资渠道;f) 有利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g) 开发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h) 建立高效的进出口及货物集散物流系统;i) 鼓励内外资企业入驻;j) 保障其与国家经济其他组成部分的联系。
特区鼓励并保护所有企业,鼓励发展工业、农牧业、机械制造、旅游及古巴法律允许的所有使用清洁技术、以知识创新为基础、能增加附加值的货物和服务生产活动。主要推荐的投资领域包括:生物技术和医药、可再生能源、食品加工业、包装容器业、工业、农业等。
特区由马里埃尔发展特区办公室管理,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负责申请、许可、授权等全部手续的办理。
特区税收优惠政策:详见附件一。
特区基础服务价格:详见附件二。
港口码头一期工程:2011年2月开工,主要内容包括建设702米长的集装箱码头、配套货场及建筑设施、连接特区与全国路网的公路和铁路。由巴西政府提供8.02亿美元贷款实施。2014年1月底,码头一期正式投入运营,由新加坡港务集团管理。一期配套铁路工程于2014年6月底才完工。以后还将分期建设,计划码头总长度将达到2,400米,总占地面积为128.1公顷,年吞吐量将达到300万标准箱。巴西已承诺还将投资2.90亿美元用于二期建设。
特区一期园区建设:特区划分为A至H共8个区块,一期开发毗邻码头的A区北部,总面积43.73平方公里。主要包括:A-1储备区(6.1平方公里)、A-2西部生态公园(3平方公里)、A-3高科技工业园(4.6平方公里)、A-4石油业务区(2.4平方公里)、A-5物流区(3.9平方公里)、A-6运输区(2.5平方公里)、A-7港口业务区(2.6平方公里)、A-8农业食品加工区(2.4平方公里)、A-9农牧业开发区(9平方公里)、A-10技术园区(4.2平方公里)和A-11滩涂区(3.1平方公里)。上述各区块土地50年租赁期最低价格详见附件二。
特区用工制度:取消劳动者工资级别,在考虑到本地区和古巴本国劳动力工资水平的情况下,由投资商与国营劳务派遣中介通过协商确定聘用人员工资金额。劳务派遣中介不再强调赢利的职能,将外国投资者支付劳动者工资的20%留存,剩下的80%按照1:10的比率,折算成古巴比索(CUP),成为劳动者的工资。
特区引资进展:截至2014年4月,约有15个项目申请的前期准备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意向投资者主要来自西班牙、意大利、俄罗斯、中国和巴西。外资最感兴趣的领域为传统制造业、农业食品加工业、生物技术和物流。特区办正协助一些外国投资商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力争在6月底之前使一部分项目完成申请文件递交工作,继而启动项目审批程序,并争取在2014年下半年实现投资。
特区联系方式:
名称:马里埃尔发展特区办公室
Oficina de la Zona Económica de Desarrollo Mariel
地址:Desamparados No.166 e/ Habana y Compostela,
Habana Vieja, La Habana,Cuba
电话: 0053-7-864 4242, 864 4244
邮箱:ventanillaunica@zedmariel.co.cu
附件一、古巴主要税收政策比较(发展特区法、外资法和税法)
税 种 | 马里埃尔发展特区法 (313号法令) | 新外资法 (118号法令) | 税法 (113号法令) |
企业所得税 | 前10年免税 (特殊情况可延长),之后12% | 前8年免税 (特殊情况可延长),之后15% | 35% |
劳动力使用税 | 免税 | 免税 | 20%(至2016年将逐步减至5%) |
地方发展贡献金 | 免税 (缴纳特区发展基金) | 投资回收期内免税 | 由每年的预算法案规定,逐步实施 |
销售税或服务税 | 开业后第1年免税, 之后1% | 开业后第1年免税,之后享受批发应纳税率或销售税率减免50%的优惠 | 批发销售税率2%; 服务税率10%。 将逐步征缴。 |
个人所得税 | 适用第118号法令 | 免税 | 15%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税(5个税种) | 适用第118号法令 | 投资回收期内享受应纳税率减免50%的优惠 | 海滩开发使用税、河流排污税和地下水资源使用税:每年由预算法案规定; 林业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开发使用税、港湾开发使用税按照第113号法令规定征缴 |
关税 | 投资期内,免缴生产资料和设备关税 | 投资期内免税 | 按照关税税则征缴 |
社会保险金 | 14% | 14%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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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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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 | 适用第313号特区法,免税 | 适用第113号税法 | 适用第113号税法 |
从事酒店管理、生产管理、服务管理及提供专业服务的国际经济联合体合同 | 适用第118号外资法 | 适用第113号税法 免缴销售税和服务税 | 适用第113号税法;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毛收入的4% |
注:
1、特区外的外商独资企业须按现行税法纳税,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
2、国际经济联合体的国内外投资方,如合资模式为酒店管理合同、生产性或服务型合同、提供专业服务合同,按现行税法纳税。外国投资方免交销售和服务税。
3、外商合资企业、国际经济联合体的国内外投资方应缴纳海滩开发使用税、河流排污税、港湾开发使用税、林业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开发使用税、地下水资源使用税,在投资回收期内享受减免50%的优惠。
4、经古方权力机构批准,用于再投资的利润或收益,可免交所得税。但经部长会议决定,开发自然资源项目的所得税税率最高可增至50%。
5、合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国际经济联合体的外国投资者其所获分红或业务收益,免缴个人所得税。
6、财政和价格部、外贸外资部可视情对具体的外国投资项目给予临时或永久性的、全部或部分免税优惠。
7、发展特区内,当外资法与特区法有区别时,采用对投资方最优惠的条款。
附件二:古巴马里埃尔发展特区基础服务价格
古巴马里埃尔发展特区办公室发布了特区内土地、水、电、燃等基础服务的价格。我处将其译成中文,关于电价的注释系我处向古有关部门咨询后加注,供参考。请以特区办公室网站(www.zedmariel.com)公布信息为准。
表一、 区块A土地租赁最低价格 | ||||||
区块序号 | 区块名称 | 面积(公顷) | 价格(美元/平米,50年租赁期) | |||
A-1 | 储备区块 | 607.9 | 27.19 | |||
A-2 | 西部生态公园 | 299.7 | 1.75 | |||
高科技工业园 | 459.5 | 38.58 | ||||
A-4 | 石油业务区块 | 241.6 | 27.19 | |||
A-5 | 物流区块 | 386.6 | 27.19 | |||
A-6 | 运输区块 | 246.0 | 27.19 | |||
A-7 | 港口业务区块 | 262.8 | 38.58 | |||
A-8 | 农业食品加工区块 | 239.8 | 19.29 | |||
A-9 | 农牧业开发区块 | 897.0 | 1.75 | |||
A-10 | 技术园区 | 418.0 | 27.19 | |||
A-11 | 滩涂 | 314.0 | - | |||
| 总面积 | 43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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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价格是指各个区块50年租赁期每平方米的价格。详细信息请见财政和价格部149/2014号部令。
表二、 自来水、污水价格 | ||||
服务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美元) | ||
自来水接通服务 | 次 | 1000.00+安装费用 | ||
污水排放接通服务 | 次 | 1000.00+安装费用 | ||
自来水 | 立方米 | 1.55 | ||
污水排放 |
| 按自来水消费金额的30%征收 |
表三、 因特网服务价格 | ||||
网速(KBPS) | 安装费(美元) | 月租费(美元) | ||
2048/256 | 50.00 | 890.00 | ||
5120/512 | 50.00 | 1936.00 | ||
以上服务最高网速8192/768 KBPS | ||||
2048 | 400.00 | 5565.00 | ||
10240 | 800.00 | 7635.00 | ||
以上服务最高网速34816KBPS |
表四、 电话服务价格 | ||||||||
服务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美元) | 每月固定费用(美元) | |||||
固定电话 | 初次安装费 | 线 | 150.00 | 10.00 | ||||
增加电话线 | 线 | 30.00 | 3.00 | |||||
移动电话 | 后付费(合同) | 线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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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费 | 线 | 0.3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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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可查询古巴电信公司网页:www.etecsa.cu |
表五、 电力服务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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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量价格(美元/千瓦时) | 固定价格 | ||||||||
消费类型 | 用电等级 | 服务特点 | 17:00-21:00 | 05:00-17:00 | 21:00-05:00 | |||||||
工业用电 | 高压 | 不低于110千伏,日消费20小时以上 | (0.048美元/千瓦时*系数K+0.0342美元/千瓦时)*千瓦时 | (0.024美元/千瓦时*系数K+0.0342美元/千瓦时)*千瓦时 | (0.016美元/千瓦时*系数K+0.0342美元/千瓦时)*千瓦时 | 根据协议约定的供电功率数,每月每千瓦6.00美元 | ||||||
中压 | 提供变电站或专用电库,日消费12-19小时 | (0.0481美元/千瓦时*系数K+0.064美元/千瓦时)*千瓦时 | (0.021美元/千瓦时*系数K+0.064美元/千瓦时)*千瓦时 |
| 根据协议约定的供电功率数,每月每千瓦7.00美元 | |||||||
商业及其它用电 | 低压 | 提供二次分配电路 | (0.02931美元/千瓦时*系数K+0.1131美元/千瓦时)*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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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 不超过5000千瓦时 | 0.25美元/千瓦时 | ||||||||||
自5001千瓦时起 | 0.28美元/千瓦时 |
(注:系数K表示国际石油价格的涨跌幅度。)
表六、 液化气服务价格 | ||||
方式 | 单位 | 价格(美元) | ||
管道输送 | 升 | 0.5945 | ||
罐装 | 公斤 | 1.2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