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政府公布外贸、外资及旅游新法规
9月3日,古巴《官方公报》发布经济社会转型相关的外贸、外资和旅游领域新规。
外贸外资部第126号决议出台进出口商品名录授权、修改和撤销新程序,明确法人直接从事外贸的条件,并列明禁止或限制进出口商品清单,占现行商品分类体系的9%。
第128号法令修改《外国投资法》,取消外资企业必须通过指定机构雇佣员工的强制要求,将该选择权完全交由外方自主决定,同时取消外资企业开立境外银行账户需提前获得古巴央行审批的前置条件,配套发布了外资模式下的劳动用工规则、境外账户开立细则。
第130号法令修改《民法典》,允许设定更长期限的物权,同步放开外资与非国有主体合资、外资参与房地产开发、外资进入指定保护区及文化遗产区域投资的相关限制。
旅游业配套发布旅游交通、旅行社运营、导游执业三项细则,生态旅游项目可享受财政部门出台的税收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