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放宽个人商业进口限制
10月5日,古巴《官方公报》发布三项法规,放宽自然人以旅客身份开展商业进口限制。根据新规,对被认定为具有商业性质的货物及超出限额的物品,旅客可选择办理商业进口手续,以美元缴纳关税和服务费。此类进口适用累进税率:进口额2000美元以内税率为15%,2000至4000美元部分为20%,4000至6000美元部分为25%,超过6000美元部分为30%。在商业性质判定方面,新规规定了三种判定方式:数量超标、物品用于商业或工业活动,以及重复进口等。对于重复进口者,海关可予以处罚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进口权利。新规还更新了数百种商品参考价值,并明确各类别数量上限,如2件同类家电、5部手机、3台电脑设备、2辆电动摩托车或电动三轮车等。